醫館故事
作者:陳奕達
日治時期的現代醫療推動與嘉義醫院
臺灣在現代醫療以及公共衛生體系上的系統性推動,肇始於日治時期。對當時的日本人來說,臺灣是個充滿「瘴癘蠻雨」的風土異地,1895年日本領臺期間,來臺的士兵因瘧疾傷亡慘重,病死者遠高於戰死者四十倍之多。因此,日人在領臺初期便開始思考如何適應及改變臺灣的熱帶風土,包含組織衛生委員隊調查臺灣的衛生環境、策劃預防和撲滅風土病的方法,並參考其他國家的殖民城市規劃衛生建設。
為了有效地改變臺灣人的衛生與醫療認知,日本政府透過了各種行政手段推行衛生政策,其中也包含了政府公設的醫療病院。嘉義醫院即在此背景下創設。
1895年11月,總督府派任沓掛龜太郎至嘉義就任臺南縣嘉義支廳診斷所長,於民房開設診療所醫治官民,推動公共衛生工作,為嘉義醫院的前身。隔年10月,應地方長官之申請,政府再於城內三角窗街以日幣一萬元新建病房,擴大規模以收容住院病患。1897年5月,隨著地方官制的改正,總督府將各病院改為獨立機構,除了擴充規模之外,又於樞要地設置分院。正式將其改稱為「嘉義縣嘉義醫院」,並於雲林支廳設立分院。
而在1898年至1906年,後藤新平擔任臺灣民政長官時,為了進一步推動臺灣的統治改革,提出了「舊慣保持」作為政策制定與行政執行的原則,但對於衛生醫療建設則維持了相對主動積極的態度。
後藤新平視衛生醫療為統治臺灣的利器,並對醫療組織提出三級制的構想,第一級,基層醫療,以公醫制度為主,輔以警察醫和診療所;第二級,住院醫療,以府立醫院為主;第三級,後送醫療,以「臺北帝國大學附屬醫學部附屬醫院」和「日本赤十字社臺灣支部醫院」為主。
在三級制度的推動之下,「嘉義縣嘉義醫院」於1898年6月改稱為「臺灣總督府嘉義醫院」,委派藍澤直方為首任院長,屬於第二級住院醫療的架構。嘉義醫院直屬臺灣總督府,除了橫向連結教會醫院、公家機關附設的醫療機構、特殊醫療機構及民間醫院等各種醫館,也在垂直面向聯繫了包括公醫、警察醫等第一級基層醫療與第三級的後送醫療。
嘉義醫院在政策面具有推動醫療政策與聯繫基層的重要性,在地方上也有實際進行醫療救護工作的功能。一方面,透過衛生政策的執行,改善居住環境,進行疫病的預防;另一方面,又透過傷病的醫護,展示醫學的實際效果,兩者相輔相成,逐漸控制包含鼠疫、瘧疾、傷寒及天花等傳染病,也讓市民習慣並信任現代醫療的有效與進步,以實現科學殖民的目標。
嘉義大地震與震災醫療
1906年3月17日,發生了梅山大地震,嘉義廳淪為嚴重災區,計有一千兩百七十五人死亡,當時嘉義醫院的病舍損傷慘重,僅能在院內榕樹下及城外設置臨時收容所救治傷患。但這場地震也成為了總督府推行嘉義都市現代化及醫療現代化的助力,強震對市區造成的重大毀損,促成了市區改正的提早實行,強化了市區的衛生、交通及防災等功能;嘉義醫院也透過災後醫護的強制進行,增加了市民接觸現代醫療的機會。
地震發生後,總督府派任臺北醫院的長野純藏院長前往嘉義擔任災區醫務總指揮,嘉義醫院的加藤信平院長則擔任救護所所長兼醫務助理,負責監督各地的收容所,並請各地公醫負責該所在地收容所的事務。
而因為當時大多數的嘉義人仍傾向以漢醫或民俗醫療作為主要的醫療手段,因此,當總督府對災民執行現代醫療救護時,發生了不少隱匿患者或迴避診療的情況。尤其是在於外科手術的部分,因慣行價值觀念的關係,患者往往會拒絕讓醫師進行手術,甚至在不得已接受切除手術後,還會要求保留切除的肢體,以便同時下葬,保持軀體的完整性。另外也有女性拒絕、迴避男性醫護人員救治、尋求密醫等狀況。
在上列狀況不斷發生的情形下,總督府採取了更為積極的方法,以達到全面醫療的目的。除了請醫護人員在收容所進行定點式治療外,也採用「患者網羅法」,以醫生、護士及苦力各一名,成組隨同警察官前往災民家中進行傷者的治療與登記,以巡迴式的方法將隱匿患者降至最低。
在這個過程中,現代醫療的推行與市民的傳統醫療習慣,因為地震災害的介入,而不斷進行混合。例如,當時的市民習慣在受傷後塗抹藥膏,在災後就有些骨折較為輕微,僅需要固定受傷部位,不需要塗抹消炎或消毒作用藥膏的病患,要求醫師塗抹藥劑。醫師因為禁不起患者的要求,往往也會在患部塗抹一些碘酒使患者安心。
若將現代醫療與傳統醫療視為具有能動性的兩個個體來看,那麼現代醫療進入臺灣,就不僅僅是總督府強制推行,使市民習慣現代醫療的單向過程而已,而是在以上過程中,再包含了現代醫療下的專家,在診療中適應臺灣人傳統醫療習慣的雙向過程。而總督府推行醫學高等教育,也讓許多瞭解在地風土習慣的本土醫師漸漸加入這個行列,達到了文化上彼此接受的狀態。嘉義地區現代醫療推行初期的混合過程,則或多或少受到了地震災難的影響,較快達到了相對穩定的狀況。
嘉義醫院作為公設醫院的身分,除了扮演推行公衛醫療政策的重要角色之外,也在醫療現代化的過程中,兼具了回應臺灣社會動態的雙向溝通角色,市民除了適應現代化醫療公衛的文化外,也參與了臺灣整體醫療演進的過程。而嘉義醫生特別多的印象,也或許跟嘉義醫院的角色位置以及地震災後的動員過程有著千絲萬縷的密切關係。
最後,嘉義醫院倒塌的大部分院舍因為無法修復,總督府撥專款日幣二萬四千元於今文化路中央廣場公園處重建,設置包括有病房八十三坪、附屬太平間三十餘坪,並於1907年3月竣工。
戰後的制度變化
二戰前,嘉義醫院再次於1941年的大地震而受損,總督府一度因戰爭,而有放棄修復工程並廢止該院的討論。但最終在1943年還是排除萬難,耗費五十萬元,完成所有修復工程,使得嘉義醫院能繼續在戰後作為雲嘉地區的地方醫療中心。
臺灣省政府在戰後接收臺灣之後,於1947年將日治時期的府立醫院改組為省立醫院,「總督府嘉義醫院」也因此更名為「臺灣省立嘉義醫院」。由於嘉義醫院在日治時期所奠定的現代化醫療基礎,使得該院一直到1970年代都維持著雲嘉地方現代醫療的核心角色。除了診治病患的功能之外,嘉義醫院也執行並推廣各種醫療政策,對出身於嘉義的醫學生來說,嘉義醫院更是開業前累積臨床經驗的首選。
1959年,嘉義醫院獲得省政府撥款美援經費新臺幣三百五十萬元,將醫院改建為混凝土四層大樓。時值冷戰,世界衛生組織與美國積極介入盟國的醫療發展,現代醫療也出現了快速分化為各種新興專科的現象。在分工細密的狀況下,醫師在社會上的角色逐漸從地方仕紳,蛻變為專業技術勞工的身分。
或許也因此,臺灣在與美國斷交前後,嘉義醫院不再有引領地方醫療發展的地位。身為技術勞工的醫師,更加接近專業化的人力資源,醫院也走向了企業經營的模式,「嘉義基督教醫院」、「林綜合醫院」與「聖馬爾定醫院」等院所也得以有機會與嘉義醫院站在一樣的位置,發展成大型醫療機構,並與其競爭,一起因應當代臺灣的醫療需求。
嘉義醫院隨著現代醫療的變遷,經歷了各種調整與改組,它於1999年改隸「行政院衛生署嘉義醫院」;2012年改隸「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並在2002年搬遷至北港路現址並興建醫療大樓。在這些過程中唯一不變的是,它依舊是公務體系,依舊扮演著推廣醫療政策的角色,而它也會在未來繼續隨著醫療政策流動。